公告
发布日期:2017-1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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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公共文化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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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918博天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,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数字化保护,经918博天堂市文广局与918博天堂市财政局审议,拟在近期由918博天堂市文广局与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合作,共同开展对人类非遗项目金陵刻经印刷技艺的数字记录工程。项目总体预算控制在50万元以内。 根据《市文广新局关于规划编制、方案设计等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暂行办法》(宁文广新字﹝2015﹞546号)规定,对于单项或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-50万元之间的,实行局系统自行采购,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,比选出服务提供单位。 为鼓励更多单位报名参与,比选出合适单位具体实施金陵刻经印刷技艺数字记录工程,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: 一、项目名称 金陵刻经印刷技艺数字记录工程 二、项目预算 总价50万元 三、项目说明 1、按照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操作指南》要求,记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马萌青口述、项目实践、传承教学等内容,调查搜集马萌青相关的已有资料,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归档,制作:口述片、项目实践片、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,编撰口述史文稿,形成工作卷宗。 2、按照《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存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》要求,采用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完整采集记录金陵刻经印刷技艺,采集项目基本信息、相关习俗、材料及工具、工艺流程、代表性传承人、典型作品以及文献资料、保护情况,整理并建立完善的项目资料,制作宣传视频,形成工作卷宗。 四、资质要求 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 2、单位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; 3、有相关非遗申报片或专题电视纪录片的制作经验; 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、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,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6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 五、报名材料及方法 1、提供资质要求中的1-5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; 2、单位详细介绍材料; 3、针对项目需求编写的工作方案。 请在12月8日下午15:00前,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:568469240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 联系人:于志兵,电话:68789046,13809047106。 918博天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27日